01、🧑‍💼外務員以自有車輛推銷,補貼之汽油費等可核實列為公司費用

Q:我是個業務,需要長時間騎車or開車推銷產品,如果今天公司沒有提供車輛給我使用,請問加油錢可以向公司申請嗎?公司也可以列報費用嗎?


A:可以的呦!

外務員以自有車輛推銷產品,補貼之汽油費等可核實列為公司費用。

營利事業因業務實際需要,與其僱用之外務員訂立合約,

利用外務員自有之機動車輛訪問客戶推銷產品,

約定由【營利事業】補貼之汽油費、修繕費、停車費、過橋費......等,

可憑合約及相關原始憑證核實認列為該公司之營業費用,

並免視為外務員之薪資所得,

但不包括車輛之牌照稅、保險費及折舊呦!

(財政部75年4月22日台財稅第7523491號函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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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參考:財政部賦稅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