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1.12 營業稅-醫美診所賣保養品 要稅

張貼日期:2015/1/13 上午 09:19:57

2015-01-12 04:04:51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醫美診所該不該辦營業登記、開發票,財政部已有明令。

財政部指出,美容醫學屬於醫療勞務的一種,准予免辦登記;但若屬獨立美容部門或兼售醫美保養品,則屬一般商業行為,需課徵營業稅。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3款規定,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的醫療勞務、藥品、病房住宿及膳食,免徵營業稅。坊間蔚為風潮的醫美診所,所提供 的美容醫療究竟符合稅法免辦營業登記及免課營業稅資格,屢生疑義。財政部指出,醫美診所或醫院應否辦理營業登記,應視其醫療服務的性質而定。

依據衛生福利部的核釋,財政部說,「美容醫學」是指由合格醫師透過醫學技術,如:手術、藥物、醫療器材、生物科技材料等、執行具侵入性或低侵入性醫療技術,來改善身體外觀的醫療行為,輔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因此屬於「醫療勞務」範疇。

由於具備醫療勞務所延伸的美容醫療行為,屬於醫療勞務的一部分,財政部指出,這類醫美診所依法准予免辦營業登記並免課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