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1.05 所得稅-稅務問答╱所得扣免繳憑單 申報至2月2日止

張貼日期:2015/1/6 上午 02:36:48

2015-01-05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三峽區王小姐問:103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暨股利憑單申報期間為何及憑單應何時填發?

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答覆:103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暨股利憑單及信託所得申報書之申報期間自104年1月1日至2月2日止。憑單申報可採人工、媒體及網路方式,建請多加利用網路申報,申報單位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申報軟體,資料上傳後免送國稅局,申報期間每日24小時均可辦理,方便又省時。另為提升稅務行政效率並達到節能減紙目的,自102年度開始實施之所得稅憑單免填發作業,仍將持續辦理,適用憑單免填發範圍之對象,憑單填發單位得免於104年2月10日前填發予納稅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