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2.05 勞動部:彈性工時 暫不放寬

張貼日期:2015/2/11 上午 08:27:02

2015-02-05 03:17:13 經濟日報 記者鄭杰/台北報導

工總昨日發出聲明建議,勞動部在縮短工時的同時,應搭配將變形工時由八周延長至12周,及法定工時改為兩周80小時 。

對此,勞動部表示,在目前的八周變形工時下,已足以應付當前台灣的勞動型態,考量勞資雙方均衡,勞動部仍會堅持原先的送院版本。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劉傳名表示,為了縮短工時,勞動部已經提出放寬加班工時的配套措施,由每月46小時上限增至60小時,評估現階段暫無放寬彈性工時必要性,「工商團體不能既要提高加班時數,又要放彈性工時」。

劉傳名表示,工商團體雖要求放寬彈性工時,但是卻提不出強而有力的理由支持他們的論點,也無法證明現在的彈性工時制度不足以應付人力調配,勞動部不會因此就鬆動立場。

劉傳名強調,各國勞動體制、現況不同,比較國際,相對於資方台灣的工會力量薄弱,難與資方抗衡,因此勞動部立法傾向會較為保守。

他也說,考量到放寬彈性工時的議題爭議大,勞資雙方暫難形成共識,因此議題會留待未來再討論,不解工商團體為何急於現在提出。

縮減工時 工總喊兩周80小時

2015-02-05 03:17:12 經濟日報 記者詹惠珠、吳父鄉/台北報導

法定工時每周40小時或兩周80小時,各界看法仍不一。

勞動部研議縮減法定工時,由兩周84小時縮減為每周40小時;工總昨(4)日表態支持縮減法定工時,但建議規劃完善彈性配套指施,主張法定工時修訂為兩周80小時。

經濟部工業局也支持工總版本,主張將法定工時修改為兩周80小時。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表示,產業界可以接受兩周工時降為80小時,但不建議修法為單周40小時。因這會對某些行業如住宿餐飲業、醫療保健服務業、休閒服務業等,造成縮短工時又限縮彈性的雙重衝擊。

行政院政務委員馮燕周二召開跨部會會議審議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勞委會每周40小時版本由於仍有不同意見,馮燕裁示先予保留。

工總昨日對此提出三點具體建議;首先,草案第30條第1項,將「每周40小時」修改為「兩周80小時」;而第30條第3項,在正常工時八小時不變的情形下,將八周變形工時延長至12周。

工總表示,以上皆符合每周40小時的變形工時,也有助企業彈性運用工時。

由於縮短工時導致可工作時數減少,工總也建議草案第32條,將每月延長工時46小時,修改為每月延長工時不得超過60小時;相當於每天加班3小時,每周可加班15小時。

此外,建議勞基法施行細則草案第23條,有關紀念日及勞動節日之休假規定,應縮短至與公務人員休假規定相同,將每年休假控制在112~115天。

據悉,經濟部與勞動部近日還將邀工商團體代表進行協商,討論如何彈性處理法定工時。連錦漳指出,經濟部與產業界都支持縮短工時,惟希望法案能保留彈性及可操作性。

連錦漳說,過去一年,經濟部與勞動部已多次邀集六大工商團體及勞方代表對此議題進行討論。其中,服務業因受衝擊最大,商總代表盼修法能多些彈性。產業界也贊成縮短工時,惟希望能考慮產業特性,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創造勞資雙贏。

圖/經濟日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