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3.05 綜所稅-春節瘋美容 非醫療不得列舉扣除

張貼日期:2015/3/6 上午 02:25:55

2015年03月05日 04:10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不少民眾利用春節年假期間,進行電波拉皮等醫美手術,讓自己美美過個好年,但財政部提醒,民眾看醫生、生產的費用都可申報列舉扣除額,但是必須具有醫療性質的費用才能列報,單純為美容所做的整型手術,均不屬於醫療性質,不得申報列舉扣除,以免被國稅局剔除補稅。

近年醫美盛行,民眾很流行上醫美診所整形或美容,家住在高雄市的謝小姐,就利用春節年假進行電波拉皮手術,日前向高雄國稅局詢問相關費用,能否在今年5月報稅時,列報醫藥費用扣除額來減稅。

國稅局官員表示,並不是所有到醫院「看醫生」的收據都可以認列。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包括割雙眼皮、拉皮、隆鼻、隆乳或是雷射在內的醫美手術,屬於美容用途的支出,並不符合稅法規定醫藥和生育的用途,因此不能列報個人綜所稅的列舉扣除額。

官員說,民眾列報綜所稅醫藥費用扣除額,必須具有醫療性質,例如因車禍受傷之整型手術、燒燙傷或皮膚病之換膚手術等,是為了恢復健康所做的整型手術,民眾在報稅時只要提出符合稅法規定的醫療院所開具的診斷證明以及收據,就能列報列舉扣除額,以減輕稅務負擔。

另外,一般民眾以為坐月子中心的支出,可以認列為生育費用,其實不然。國稅局官員指出,因為坐月子中心並非醫院執行業務的範圍,性質屬於營利事業,即使是醫院附設的坐月子中心費用,也不能申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

過去,南區國稅局在查核轄區內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情形時,發現台南市民莊先生列報配偶在某私立醫院附設產後護理之家的收據影本,以及該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將其配偶在該中心坐月子的費用8萬5千元,列報為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就被國稅局剔除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