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2.03 房屋稅-囤房稅來了 大清查不動產稅籍

張貼日期:2015/2/6 上午 09:01:14

2015-02-03 04:05:00 聯合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全國不動產稅籍清查即日起展開,因應今年五月首度開徵「囤房稅」,避免「非自住房屋」假「自住」之名蒙混坐享輕稅,房屋用途將成清查重點,新屋、舊屋均在調查之列,且將優先清查大坪數房產。

這項全台房屋及土地稅籍大清查作業,主要是執行財政部所訂的「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作業計畫」,房屋稅籍清查期間自二月起展開至十一月為止。土地部分,稅籍清查期間則已自元月展開,預計九月底截止。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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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指出,房屋及土地的稅籍清查是每年的例行作業,由於房屋及土地都是底冊稅,需由稅捐機關發單課徵,為保有不動產稅籍資料的正確,清查是釐清房屋與土地正確課稅資料的重要方式。

配合「囤房稅」的實施,不動產稅籍清查與往年略有不同,依據稅捐機關擬訂的清查作業計畫,今年房屋及土地的清查範圍,將著重在用途與設籍情形。其中,房屋部分以自用住宅為主;土地部分,除自用住宅外,還包括工業廠房、免稅土地等,大面積不動產均被列為優先清查對象。

過去不管自住或非自住,房屋稅均是百分之一點二,但立法院去年通過修正房屋稅條例,明定「自住房屋」限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全國合計最多三 戶、稅率維持百分之一點二;非自住房屋稅率則提高為百分之一點五至百分之三點六,由地方政府自訂差別稅率,外界稱此為「囤房稅」。以台北市為例,持有二戶 非自住房屋稅率為百分之二點四、三戶以上是百分之三點六。

財政部提醒,房屋若出租供他人做自用住宅使用,已經不在自住房屋的範圍,必須主動申報按較高稅率繳稅。稅捐機關也會藉由稅籍清查,重新整理全台九百六十萬棟房屋的稅籍資料,並按照正確的稅率課稅。

房產稅籍清查 幫地方「帶財」

2015-02-03 04:05:01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不動產稅籍清查近年成為政府獵漏的必選項目之一,且成果可觀。根據統計,每年約有百萬棟房產被納入清查,清查結果亦為地方政府帶來平均每年數千萬元以上的稅收,因此極受地方稅捐機關重視。

礙於稅捐機關的人力,以全台960萬棟房屋為例,每年清查範圍不可能做到「屋屋不漏」,但依據縣市提報的清查計畫,平均每縣市的總清查戶數都是以萬戶計,每位調查人員在八個月的調查期間內,至少要清查5,000戶以上。

此次房屋稅籍清查作業跨越5月房屋稅繳稅季,但清查作業要到11月才會結束,財政部提醒民眾,不論在5月繳稅前有無接到稅籍清查通知,都應主動依據房屋使用情形,例如已非自住房屋,或擴建房屋卻未申報等,誠實主動向稅捐機關申報改課,否則事後經清查查獲違章,仍要受罰。

104年度房屋及土地稅籍清查作業已分別在1月及2月啟動。這項清查行動,各縣市稅捐機關都要依據轄區內不動產棟(或筆)數,及人力進行清查規劃,並向財部提報清查執行計畫後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