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3.01 稅單送達即生效 未繳將強制執行

張貼日期:2015/3/5 上午 08:03:35

2015-03-01 01:59:26 聯合報 記者陳信利/雲林報導

最近常有民眾反映並未收到稅單,怎麼會被強制執行?雲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稅單經寄存送達即生法定送達效力,不可輕忽。

雲林縣稅務局長張永靖舉例說,稅務局以雙掛號寄出地價稅繳款書,並且載明繳納期限,送達處所若無人收受郵件,郵差會製作送達通知書2份,1份黏貼於門首,另1份交由鄰居轉交或置於信箱,通知民眾到郵局領取繳款書。

依稅捐稽徵法及行政程序法等規定,繳款書一經寄存送達,不論民眾有無領取,都已完成法定送達程序,請納稅人務必留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稅務局提醒民眾,接獲郵政機關寄存送達通知書時,應儘速到遞送郵局領取並依限繳納,超過繳納期限後滿30日仍未繳納者,將會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