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1.14 稅務問答/賣持有未滿二年地 沒獲利照課特銷稅
張貼日期:2015/1/23 上午 05:49:42
2015-01-14 03:32:52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暨快訊
鹽水區翁先生問:103年12月中旬以100萬元購買一筆都市土地空地,因原地主的親戚打算要買回建屋自住,所以預計在104年2月15日以原價格出售,要不要課徵特銷稅?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土地如屬依法不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則非屬特銷稅課稅範圍;本件翁先生銷售土地為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且持有期間未滿二年,應報繳特銷稅。
新營分局進一步表示,常接獲民眾詢問,銷售不動產沒有獲利,是否要課特銷稅?以本件為例,買賣土地雖然沒有獲利,仍應課徵特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