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1.12 綜所稅-問答/代申請繳稅證明 可以跨縣市辦理

張貼日期:2015/1/13 上午 09:20:35

2015-01-12 04:04:51 經濟日報 嘉義訊

民雄鄉柳先生問:其已成年女兒,因其貸款需要,是否可跨縣市代理女兒(設籍於雲林縣)申請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

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答覆:為免民眾奔波於各縣市,並節省其時間及金錢,於國稅局全功能櫃台提供民眾跨縣市申請102年度綜所稅納稅證 明。依稅捐稽徵法第33條規定:「稅捐稽徵人員對於納稅義務人之財產、所得、營業、納稅等資料,除對(二)納稅義務人授權代理人或辯護人。……人員及機關 外,應絕對保守秘密,違者應予處分;觸犯刑法者,並應移送法院論罪……。」因此柳先生應檢附本人身分證正本,及女兒出具委託書、身分證,即可至全功能櫃台 臨櫃查調其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