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2.10 營所稅-租稅獎勵 企業增僱員工6萬人

張貼日期:2015/2/24 上午 07:09:54

2015年02月10日 04:10

唐玉麟/台北報導

鼓勵中小企業擴大徵才,行政院日前發布《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中小企業增僱2名(含)以上本國籍員工,且增資50萬元 者,今年5月申報營所稅時,可額外扣抵30%,經濟部官員昨透露,辦法制訂時,即表明這項租稅優惠適用時點,會回溯至去年5月20日,就增雇人員狀況,推 估中小企業在修正案通過至今,增聘員額明顯放大,增僱員工數高達6萬名。

至於鼓勵中小企業加薪扣抵稅部分,中企處指出,該法仍在立院審議中,今年5月報稅時,仍不能適用。

對 中小企業增僱員工,可扣抵稅法案,中企處指出,必要條件有三,一是國內失業率連續6個月高於3.78%才行,去年每個月失業率均高於3.78%,因此無問 題;二是中小企業增僱正式員工,須二人以上,但考量避免解僱高薪資深員工,改聘低薪新進員工,要求整體企業平均薪資不能低於原本薪資;三是新投資創立或增 資達50萬元企業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