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於特別休假日執行職務而支領不休假獎金,符合勞基法規定者免納所得稅
員工於特別休假日因執行職務所領取的【不休假獎金】,屬加班費性質,
員工於特別休假日因執行職務所領取的【不休假獎金】,屬加班費性質,
其符合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之天數及同法第39條規定工資發給之標準範圍者,
其符合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之天數及同法第39條規定工資發給之標準範圍者,
免計入員工薪資所得課稅。
免計入員工薪資所得課稅。
依財政部74年5月29日台財稅第16713號函規定,機關、團體、公私營事業員工為雇主之目的,
依財政部74年5月29日台財稅第16713號函規定,機關、團體、公私營事業員工為雇主之目的,
於特別休假日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加班費,
於特別休假日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加班費,
其金額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標準範圍以內者,【免納所得稅】,
其金額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標準範圍以內者,【免納所得稅】,
其加班時數不計入勞動基準法第32條規定「每月平日延長工作總時數」。
其加班時數不計入勞動基準法第32條規定「每月平日延長工作總時數」。
舉例說明,A公司員工甲君於該公司服務2年以上未滿3年,
舉例說明,A公司員工甲君於該公司服務2年以上未滿3年,
A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給予甲君10日特別休假日。
A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給予甲君10日特別休假日。
截至108年底甲君已休8日,尚有2日未休,
截至108年底甲君已休8日,尚有2日未休,
A公司因甲君於特別休假日2日執行職務所發給的不休假獎金5,000元,
A公司因甲君於特別休假日2日執行職務所發給的不休假獎金5,000元,
如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標準範圍,得免列入甲君薪資所得計算。
如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標準範圍,得免列入甲君薪資所得計算。
提醒您,扣繳單位如有將員工符合免稅規定的加班費,
提醒您,扣繳單位如有將員工符合免稅規定的加班費,
誤計入員工薪資所得總額申報扣繳憑單情事,
誤計入員工薪資所得總額申報扣繳憑單情事,
應儘速向轄區國稅局辦理更正,以維員工權益。
應儘速向轄區國稅局辦理更正,以維員工權益。
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服務電話04-22026969洽詢。
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服務電話04-22026969洽詢。
新聞來源:臺北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