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記

一、商業登記及變更

二、公司登記及變更

依照台灣公司法之規定,公司種類分為下列四種:

(一) 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成。各股東對於公司之責任,以其出資額為限。

(二)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應有二人以上為發起人。股東對於公司之責任,以繳清其股份之金額為限。

(三) 兩合公司:以無限責任股東與有限責任股東組織之。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

(四) 有限責任股東,以出資額為 限,對於公司負其責任。

(五) 無限公司:由最少兩個以上無限責任股東所組成。

最常見的公司組織型態為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

辦理公司登記均需檢附會計師資本額查核簽證報告書。

工商登記有任何疑問歡迎諮詢:歐副理04-22026969分機11或098005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