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3.15 遺產分配 兩性還不夠平等

張貼日期:2015/3/23 上午 06:28:16

2015-03-15 03:46:06 經濟日報 記者鄭杰/台北報導

兩性平等一直是現代社會努力的目標,但實際情況恐怕離理想仍有一大步,反映在深受上一輩支配的「遺產」議題上尤其明顯。根據財政部最新性別統計報告,發現台灣握有遺產者近七成仍是男性,遺產分配更多仍是傾向「傳子不傳女」。

近年風靡亞洲,創下高收視率的韓劇《繼承者們》,劇情內容描述繼承家業富二代男主角的奢華生活,相對之下,女主角卻只從上一輩繼承了貧窮。在台灣,儘管隨 教育普及、經濟自主性提升,女性地位有所改善,但「重男輕女」觀念對上一輩的影響仍根深蒂固,特別是面臨到「分遺產」的時刻。

財政部統計,2013年財政部課徵的遺產稅案件近6,000件,其中七成為男性,顯示有遺產的人多為男性,若以遺產總額分析,男女差距更大,財政部課徵總數中的76.7%屬於男性,女性則僅23.3%,兩性相差超過二倍。

兩性之間財富差距,更透過遺產的繼承「世襲」到下一代。父母過世後,依法兒女都有遺產繼承權,但在台灣,遺產稅的拋棄繼承人中,2013年仍有過半數以上為女性,達56.6%,間接顯示遺產繼承多還是「父傳子」,財富只在男性之間移轉。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副營運長許祺昌曾協助不少有錢人分配財產,他不諱言,「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樣的觀念仍深植在許多台灣老一輩的腦中,且越南部、越鄉下,越明顯。

許祺昌表示,許多老一輩的人多認為在女兒出嫁時已給過嫁妝,身後財產就只留給兒子們,女兒不應再回來分財產,迫於家族壓力,許多女性也就因此拋棄繼承權,往往是「一門姊妹什麼都沒分,全部留給了兄弟」。

許祺昌說,民法規定遺產繼承為男女平等,無論兒子、女兒都享用同等權力,若死者生前未留遺囑,死後遺產由配偶與子女均分,以一子一女家庭為例,加上配偶, 則每人可分三分之一。就算遺囑指定將財產都分給兒子,但女兒也仍有「特留分」的保障,可獲遺產三分之一又一半,也就是仍至少可分得六分之一遺產。

許祺昌也表示,若是女兒是受到脅迫、威脅等手段強迫放棄繼承,可透過訴訟主張此拋棄繼承無效。

財政部官員坦言,受傳統價值觀影響,遺產繼承男多於女是台灣長期現象,總使法律保障女性權益,但仍有許多女兒們當不了「繼承者們」,分不到應有的財產。

圖/經濟日報提供